愛家公投後的升等爭戰
親愛的家人,平安
感謝天父讓我們在去年(2018/11/24)經歷了一場捍衛婚姻家庭與下一代幸福的榮耀戰役,愛家三公投第10,11,12案,分別以765萬、708萬、640萬通過,其中第10案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第12案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公投通過,代表台灣人民的決定,認定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的權益,必須在民法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所以不是「同性婚姻專法」而是「同性共同生活專法」。
如果行政院要提出「同性婚姻專法」,就代表政府不尊重民意,因為「婚姻」二字已經被公投結果定義在一男一女的限制範圍,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雙方,不能再以婚姻來定義他們的關係,所以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同性共同生活專法」來保障他們的權益。
根據新聞報導,曾提案修改民法納入同性婚姻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不能用同性伴侶法,只有同性婚姻法,不能再讓了」。近日也傳出行政院要提出同性婚姻專法,這些都是違反公投民意的。
因此,愛家公投後,我們已進入升等的爭戰,更迫切的禱告,求主帶領行政院草擬法案的官員轉向「同性共同生活專法」,更多立委願意為民意發聲,支持「同性共同生活專法」,也求主感動全國的教會弟兄姊妹起來為國家禱告,就好像摩西、亞倫、戶珥在山上禱告,山下的約書亞就可以率領以色列軍隊爭戰得勝,從3/1到4/9四十天輪值禁食禱告,我們一定會看見神更大的榮耀彰顯在台灣。
愛你們的牧師 敬上201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