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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離開父母


親愛的教會家人,平安

再過兩周,師母和我就要結束來香港611三個月的安息浸泡行程,我們將在1/25週四下午返抵台灣。真的很期待回到教會家人中間,與教會一同展開新的季節,進入新的人生。

在香港,我們居住在張恩年牧師師母家附近,靠近黃金海岸,我們夫妻有時會到海邊走走,照片中是2018年的第一個升起的太陽,也是第一個夕陽。

聖經中記載人類的第一個聚會,就是天父親自主持,亞當與夏娃的婚禮,在這個婚禮中,天父告訴新郎和新娘「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主耶穌也曾引用這段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19:5)

為什麼基督教要教導人離開父母呢?難道是教我們不要孝順父母嗎?

不是的,聖經非常強調孝順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所以,離開父母不代表不要孝順父母,而是要長大,成為一個可以獨立負責任的成人,不再在經濟上、心態上倚賴父母,特別是到了適合結婚的年齡,在進入婚姻,建立一個新的家庭,更必須離開父母。

在經濟上獨立,最好能夠搬出來,不再住在父母的房子裡,有一個屬於夫妻自己的生活空間,但是可以安排時間回到父母家探望,表達尊榮與愛。也可以邀請夫母來相聚,建立親密的家人關係。

心態上獨立是最重要的,也是比較困難的,其實經濟上獨立也不代表心態上已經獨立,心態上獨立必須是「妻子是丈夫心中的第一位,不是父母,丈夫是妻子心中的第一位,不是兒女。」

我們都受到原生家庭很大的影響,愛情博士黃維仁舉例「丈夫說我們家吃飯都是不能說話好好吃飯,本來就該這樣,妻子說我們家吃飯都是彼此交談好好分享,本來才該這樣,丈夫說,妳的本來和我的本來,本來就不一樣。」心態的獨立就是願意放下自己的本來,接納彼此的不同,邁向共同的未來。

親愛的家人,父母如同我們生命中的太陽,2018的第一個太陽還是會西下,但新的太陽仍會升起,求主恩膏我們都孝順父母,也都離開父母成為新的太陽。

愛你們的牧師 敬上201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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